贵州|装配式建筑列入《贵州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标准》得分项和鼓励项
2020-05-18 阅读量:3355



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:
1、调整优化章节结构,增加绿色交通、公共卫生安全等内容。
2、按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、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、
居住街坊四级进行绿色生态小区评价。
3、调整优化评分规定,调整补充各类指标的控制项条文。
4、对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进行修订。
5、补充体育设施单处设施最大服务人数,并增加体育设施种类。
6、增加室外照明灯具要求,增加住区内的游泳池和水上乐园供水方式,增
加新型建筑材料、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使用要求。
7、丰富智能充电设施的要求,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智能充电设施的设
置、公共停车位和住宅停车位智能充电设施的设置。
涉及装配式建筑内容:
7.2.14 住区内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达到现行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》GB/T51129 要求,得 4分;提高 5%以上,得 8 分。评价总分值为 8 分。
7.2.15 新建建筑采用工业化建造技术,采用装配式建筑且单体建筑装配率满足现行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》GB/T51129 要求,评价总分值为 8 分。按下列规则评分:
1 积极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15%,得 6 分;达到 17.5%, 得 8 分。
2 鼓励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10%,得 6 分;达到 12.5%, 得 8 分。

10.2 鼓励项
10.2.3 装配式建筑
住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,积极推进地区达到 20%及以上,鼓励推进地区达到 15%及以上,评价分值为 6 分。觉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的良好氛围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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